对于很多“恐婚”的年轻人来说
缺乏爱是一方面
另一个更现实的方面
就是缺“钱”
高价彩礼成为近年来社会痛点
也给年轻人带来了阻碍
婚姻的绊脚石
江西赣州崇义县近日推出“零聘礼”、“低聘礼”家庭礼遇机制,推动婚俗改革,通过为家庭提供子女上学、交通、健康检查。
据悉,“零彩礼”和“低彩礼”适用于夫妻、公婆。 “零彩礼”和“低彩礼”的标准规定如下: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彩礼为零或不超过39000元(不含回礼金和嫁妆折扣) 。
根据这项措施,“零彩礼”和“低彩礼”(含农村户口)夫妇的子女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可凭礼品卡在全县范围内优先择校。符合“零彩礼”和“低彩礼”条件的,免收县内国有风景名胜区大额门票,可到县妇幼保健院或县人民医院免费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卡后一年内可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
同等条件下,“零聘礼”、“低聘礼”者优先受聘为文明从业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享受婚宴12.2%的折扣,优先享受果园水肥一体化灌溉政策补贴,提供床上用品、婚纱等,享受摄影优惠等。
激励政策还包括发证福利、子女就学、创业扶持、健康体检、交通、宴会折扣、购物折扣、农产品折扣等10个方面。 “零彩礼”和“低彩礼” 夫妻在婚姻登记发证室、户外发证基地举行婚礼,或举行集体婚礼时,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等作为特邀证书颁发者并合影留念。 “零彩礼”或“低彩礼”的公公婆婆将获得“好婆婆”或“好婆婆”荣誉证书。
据了解,这一举措得到了当地不少响应。例如,2月5日,崇义县新年首场集体婚礼成功举行。在50名单身青年员工的见证下,7对情侣携手演绎“中国式浪漫”。
在大家的祝福下,新人也在婚礼签名墙上郑重地签署了自己的承诺。
《聘礼新规》正式实施
“第一案”多地宣判
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订婚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新规定明确了借婚勒索财产、婚后“逃亡”等情况下彩礼纠纷的处理方式。
例如,在确定聘礼时,如何区分聘礼与关系期间的一般礼金?新规定明确,在判断某笔款项是否为彩礼时,一方支付财物的目的,可以根据双方当地的风俗习惯、支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的价值、给予者和接受者,以及其他事实决定。
新规定通过反向排除的方式,明确了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产,包括一方在节日、生日等特殊纪念场合赠送的礼金和小额礼品,以及一方为表达或增进感情而日常消费的物品。情怀。性费用等
此外,新规定明确,双方已登记结婚且同居,一方要求返还离婚时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同居时间短、聘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聘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嫁妆情况,综合考虑数额,确定是否返还聘礼。彩礼的内容、同居情况、怀孕情况、双方的过错等事实,并考虑当地的风俗习惯。具体返还比例。
案例一:领证半个月就离婚了。彩礼该怎么办?
近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首次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彩礼新规定,调解一起涉及彩礼纠纷的离婚案件。据介绍,2022年,李某与张某经某人介绍认识。 2023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
交往期间,李某多次给张某转账、发红包,增进了双方关系。婚前,李某向张某支付了15万元彩礼,并为张某买了“三金”。婚后,双方仍不断争吵。 2024年2月,张某以“观点、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李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张某退还总计20万多元的彩礼。
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李某与张某结婚不到半个月就开始分居,双方在彩礼金额和返还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张某当庭向李某返还压岁钱、茶钱16.5万元,以及价值3.88万元的红包和“三金”,共计返还20.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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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请客的钱、上车的钱、送娘的钱算彩礼吗?
陕西省富平县法院近日也首次适用“彩礼新规”立案。案件中,李雷和韩梅处于自由恋爱关系。结婚后,他们发现彼此的性格截然不同。结婚不到一年,他们经常因为各种琐事争吵,最终决定离婚。
庭审中,李雷向法院提交了一份长达20页的费用记录,并要求韩梅全部归还,其中包括交往期间给的红包,共计9800元;恋爱期间的各项费用为19814元;订婚期间,媒人给了女方88888元彩礼。元,衣服20000元,金项链、金手链、金耳环、金手镯共36000元;婚宴费64000元,车费10000元,离婚费10000元,合计258502元。
韩梅说,女方唯一认可的聘礼就是订婚时收到的88888元。男方记录的其他费用不属于彩礼。女子结婚时,获赠8被子、8床单、1台电视、1台洗衣机。虽然他们只同居了一年,但婚前他们就已经同居了。女方还为男方堕胎,韩梅不肯退还彩礼。
法院认为,关于聘礼范围的认定:《聘礼纠纷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节日、生日等特殊纪念场合赠送的礼金和小额礼品,属于礼金的日常消费。一方表达或增进感情。性费用不被视为彩礼。因此,男方声称的交往期间送的红包和交往期间的费用不能视为聘礼。按照当地习俗和常识,男方为婚礼办酒席花费的6.4万元并不算彩礼。
本案争议最大的问题是结婚时的离婚钱、车钱能否认定为彩礼。 《聘礼纠纷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审理聘礼纠纷案件,当事人一方支付财产的用途,可以按照支付的用途。 、综合考虑双方当地风俗习惯、支付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支付人和受赠人等事实确定彩礼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综合考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财产的价值、支付者和接收者,可以综合以上因素来确定给婆婆的钱数。车钱是聘礼。
彩礼的返还需要考虑双方的生活条件吗?法官认为,现实中,男女未婚同居、生子的现象非常普遍。我们不应该忽视双方作为夫妻生活在一起的事实,特别是如果女方终止妊娠或生下孩子。如果完全忽视同居时间的长短和生育子女的情况,女方生孩子不仅违反了公平原则,而且也与法律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精神背道而驰。我们认为,同居时间的长短以及女方是否怀孕,应该是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的重要因素。
案件开庭审理后,案件事实查明,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女方最终一口气将46000元的聘礼还给了男方。
春节期间你被催婚了吗?
您是否有关于“彩礼”的烦恼?
综合丨中新社、中新网、文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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